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 保育与教育第二十六条有效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入园离园接送制度。专门用于接送学龄前儿童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