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抢救和保护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确认、登记、立档,加强挖掘、整理、研究工作。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