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和团体,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

(一)以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宗旨,并坚持开展相关活动,挖掘、发展相关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有独特之处的;

(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或者技艺,并在研究、传播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收藏、保存一定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实物和场所的。

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