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抢救和管理第十条有效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濒危名录,并制定抢救保护方案,组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科学、有效的抢救性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抢救和保护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见或者建议。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