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有效采购人未按规定编制和报送政府采购预算以及没有政府采购预算而擅自采购的,由财政部门暂停或者停止拨付采购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