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三章 清扫、收集、运输与处置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和简易填埋场,应结合垃圾堆放、填埋规模、场址地质构造和周边环境条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并限期治理。填埋库容已满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当按规定进行封场、跟踪检测污染物排放和地下水、大气、垃圾堆体沉降指标,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