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保护探矿权人在勘查作业区内所探矿种的优先采矿权。探矿权人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勘查成果,也可将勘查成果作为投资,合资、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