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六条已废止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4月1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