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第五十条已修改突发事件对事发地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损失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费用减免、财政资助等政策扶持,组织提供物资和人力等支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