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障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