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培训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用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帮助劳动者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