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江堤、海塘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按照规定划定的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江堤、海塘加强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