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第二节 招标、拍卖、挂牌第三十二条有效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可以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委托矿产资源交易机构实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