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第二节 招标、拍卖、挂牌第三十一条有效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完成后,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合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