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在中、高考期间,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对建筑施工和住宅楼室内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作出作业区域、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