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二十三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所属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分支机构,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