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水质安全第三十条已修改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禁止将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