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水质安全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城市供水管道和设备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新安装或者维修的供水管道、设备,应当清洗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