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设施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抢修。因抢修造成产权人损失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