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八条已废止现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工业炉窑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