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交易/第三节 房地产租赁第四十八条已废止房地产租赁,是指出租人基于房屋所有权将其房地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联营、承包、入股等名义让渡房地产使用权的,视为房地产租赁。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