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交易/第二节 房地产抵押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抵押人如需对房屋翻建、扩建或者改变用途时,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对抵押合同的内容作相应变更,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