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学技术工作者第四十条已修改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评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可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长期在基层从事技术推广,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在考评专业技术职称时,应着重考核其工作实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9月2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