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研究开发机构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对承担重大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在经费和实验手段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9月2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