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农村科学技术进步第十二条已修改推进农科教结合,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技术培训体系,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培养农业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9月2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