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渡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二)配备依法取得渡船船员证书的渡船船员;(三)配备必要的救生、消防设备;(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禁止排筏、农用船舶、渔业船舶或者报废船舶从事渡运。渡船夜航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夜航设备。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