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三章 搜救保障第三十条有效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储备海上搜救设备、物资,确保海上搜救工作需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