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上搜救队伍建设,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建立各种形式的海上搜救队伍。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鼓励海上搜救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具有搜救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搜救行动。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