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的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聘用合同应当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