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第十二条有效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开展人才中介业务。未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