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八条有效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一般应当在每年年初提出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列入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1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