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九条有效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有争议的,可以由双方约定的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也可以由受理申诉的管理部门或者受理投诉的消费者组织指定的法定鉴定机构鉴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