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发挥中医药特色,吸收和运用现代医学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