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第九条已废止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发挥中医药特色,吸收和运用现代医学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