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