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二十四条有效设计、制造电子信息产品,应当采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材料、技术和工艺。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集中处理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