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由省和小清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其水污染的监督管理 工作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