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的治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小清河流域重点污染源治理所需资金,主要由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自筹解决 ,省、市人民政府(行署)及其财政、环保、经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划方案》规定给予扶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