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对科普产业的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科普产业,并给予政策扶持。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