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三章 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医疗机构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急救活动给予协助。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