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伤病员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本条例所称急救网络医院,是指接受急救中心指令、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管理的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