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二章 网络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客运站(场)、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从事高危险性体育娱乐等活动的单位,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大型企业,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群众性救护组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