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章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制订审计项目计划,并告知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