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八条已废止青年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有关培训;(二)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必要保障和相关信息;(三)请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拒绝提供违反法律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服务;(五)对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六)有特殊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七)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