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对非法侵占、挪用青年志愿者组织资金和物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