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青年志愿者给服务对象、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或者服务对象、其他相关人员对青年志愿者造成损害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对象或者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