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医疗单位的药剂管理第五十条已废止县以上医院(包括50张以上病床的厂矿企业事业医疗单位)要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主管院长、药剂部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室)负责。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