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Chapter 6 医疗单位的药剂管理Article 50Repealed县以上医院(包括50张以上病床的厂矿企业事业医疗单位)要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主管院长、药剂部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室)负责。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