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可以出售藏(中)药材。城乡商品交易不得出售国家和自治区统购的贵重药材及其他药品,持有《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除外。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