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配制输液剂、粉针剂的,必须具备超净条件,达到洁净标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