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主体和职责第十九条有效民航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影响民用机场安全运行,需要民用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配合解决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机场保护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解决。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